成都西蜀华韵音乐艺术学校6404人浏览
关注人数:
6404人
星级评分:
建校时间:
2004年
办学性质:
民办
招生代码:
整理中
主要专业: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舞蹈、声乐表演、器乐表演、作曲、音乐理论、舞蹈表演、音乐剧
联系电话:
整理中
联系人:
整理中
咨询QQ:
整理中
学校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牧电路19附5号(草堂北路地铁站B口步行440米)
免费申请助学金
姓名:
电话:
年龄:
15
16
17
18
19
20
15岁以下
20岁以上
性别:
男
女
学历:
初中
高中
中职
其他
地址: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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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蜀华韵音乐艺术学校成立于2004年7月,前身为华韵音乐艺术中心,是经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批准设立的文化艺术类培训学校,是目前四川乃至国内具有影响力的音乐专业精品培训学校代表。
学校初创开始,致力于建立公平、规范、创新、人文校园,膜拜于专业精深、基业长青的不懈追求。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文化厚重、环境宜人的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市中心,是一所专业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精良、管理水平一流、教学成果显著的专注于音乐高考培训教育的权威机构。
学校有近2000平方米教学用房,钢琴80余台,图书数千册,教学CD、VCD、DVD碟片5000余张,设立了标准琴房、教室、练功房;学校下设钢琴、声乐、音乐理论等6个教研组及1个教育与管理科学研究室,涉及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舞蹈、声乐表演、器乐表演、作曲、音乐理论、舞蹈表演、音乐剧等十多个专业。拥有包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在内的优秀师资及管理团队。
自2004年以来,西蜀华韵人20年如一日专注音乐艺术高考培训教育,致力于“中华精品名校”的战略目标,以“以人为本、耕耘艺术、追求卓越”思想为立校之本,秉承“天道酬勤,厚德载物”的校园精神,坚持“培育一个学生、树立一座丰碑、创千秋名校、做行业领袖”的治校理想,不断落实“科研兴校,文化强校”的发展战略,创造了卓越成绩!众多学生考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戏曲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四川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西南大学、苏州大学、广西大学、华侨大学、深圳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天津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等国内一流综合类大学及专业艺术院校,成就了千余名学子的艺术梦想,部分学生已成为熠熠闪光的艺术栋梁!西蜀华韵人勇担社会责任,不断挑战极限,崇尚教书育人并重的人本主义教育理念,对众多学子的心路历程产生了深远影响,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轨迹,使其受益终生,深受学生、家长、社会好评!学校的影响力已扩展至广东、江苏、山东、河南、重庆、贵州、甘肃、宁夏、新疆、内蒙、云南等省、市、自治区,并得到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
无论未来的道路是风和日丽还是彤云密布,都不可阻挡我们坚定的步伐,2018年——我们热切拥抱!西蜀华韵人将以坚韧踏实的独特气质不断耕耘、不断创新、不断超越、不断颠覆。明天是美好的,未来是幸福的,让我们一同携手共进——新的年轮,新的征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13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成都西蜀华韵音乐艺术学校拥有包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在内的优秀师资及管理团队。
2023年8月28日17时30分,我校2024届师生齐聚多功能厅,召开第一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总结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加强对应急演练工作的指导,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上级部门近期的工作要求和指示,结合全国近期频发的重大安全事故教训,2024年1月26日晚22:00时许,全体教职工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活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13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招生简介。本类统考按照统一设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原则,以“考评分离”的形式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