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圆贫困学子上学梦

来源:四川省阆中江南高级职业中学

发布时间:2021-02-25 15: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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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助学金-圆贫困学子上学梦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将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通过国家资助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供应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国家资助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通过国家资助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这是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

  2007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了较大完善。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一、中职助学金

  中职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

  2,评选要求

  校涉农专业学生、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学生、9+3藏区免费教育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学校的学生全部享受,其余学生都按在校生的20%左右评选享受。

  3,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⑤单亲、残疾、低保等特殊情况。

  4,助学金20%学生申请、评审和发放要求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上下两学期发放。

  申请步骤:1,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相应证明贫困资料。2、由班主任完成初审,再由学校完成评审并公示,确定受助对象。3、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备案并公示3天。4、学校造发放表由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后打到学生银行卡上或现场发放。资助金一般是一学年申请评审一次,分上下两学期发放。

  5、 相关事项

  在校期间不遵守校规校纪,触范法律法规,一律取消资格,后期不再享受

  二、中职免学费

  中等职业学校(公办、民办)一、二、三年级学生三年学费全免。(不含住宿等费用)

  1. 资助标准

  我校-公办学校不收取学生学费;民办学校只可收取学生国家补助后的差额学费。国家补助2000元/生/年。

  2、补助范围

  全日制中职在校学生全员享受。

  三、学校生活补贴

  除上述国家资助外,我校每学月对部分特别贫困的学生补助100元的生活补贴。

  1,资助标准

  每人每月100元。

  2,补助范围

  特别贫困学生

  3,认定方法

  学生申请-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学校公示-打卡

  4,相关事项

  在校期间不遵守校规校纪,触范法律法规,一律取消资格,后期不再享受。

  四、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认定方法

  认定方法:

  根据国家精准扶贫相关文件要求,农村贫困户家庭自己向村上提出申请,由村上、乡镇 统一认定上报。认定过程与学校无关。

  五、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贫困和生活费补助要求:

  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扶贫移民局《关于实施教育扶贫攻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教〔2015〕230 号) 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移民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16〕277 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标准:

  1,凡家庭为精准扶贫中职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内(中职两年在校)可连续享受每人每年2000学生贫困资助(时间为2016年9月后在校学生开始,国家统一打卡)。

  2,每人每学期500元生活补贴。(由学生自己在网上申报,国家统一打卡)。

  相关文件要求: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在我市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必须享受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从2016 年秋季学期起,对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 式学籍中职(含技工)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每年2000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 500元的生活补助(休学期间暂停享受资助)。

  4,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生活费补助网上申请程序:学生进入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登录“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就读学校信息、申请资助项目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按要求上传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及学籍证明扫描件。在线申请时若出现个人信息校验失败,请到户籍地镇(乡)或县级扶贫部门核实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以后每学期申请仅需提交当学期在校的学籍证明材料(转学生还需变更就读学校信息)。每年春季学期于2月1日至3月31日开放注册申请,秋季学期于8月1日至11月15日开放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期资助。

  5,本专科教育阶段。2016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本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由学生户籍地县(市、区)负责资助。

  6,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7至9月,凡户籍在阆中市已被国家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到阆中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 在校读书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7,申请审核流程。必须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贫困补助和生活费补助采取每学年在线申请,线上线下审核公示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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